女子领证时被告知曾在湖南有老公

挽救婚姻

  

#女子领证时被告知曾在湖南有老公#潇湘晨报《北京女子领结婚证被告知曾有个湖南老公?气得千里来湘找真相》一文给我们传递出来的信息,一是行政“乱作为”;二是行政“不作为”;三是司法“慢作为”。

2022年,北京蔡小姐与相恋多年的男友打算结婚,但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,却发现系统显示自己曾与浏阳一名陌生男子有过一段“婚史”,初恋差点告吹。信息显示,2010年2月22日,蔡小姐与浏阳籍男子彭先生登记“结婚”,并生有一女,后因感情不和,于2013年2月17日协议离婚,并办理了“离婚”登记。

原来,蔡小姐曾于2009年10月份丢失过一张身份证,被在北京打工的彭某捡拾。彭某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妻未婚先孕,情急之下让未婚妻冒用蔡小姐的身份,与自己办理了结婚登记。

首先,说说行政“乱作为”。按照居民身份证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,相关部门有核实身份证真伪的责任,一旦没有尽到这个责任,所带来的一切后果都必须全部承担。该案中,浏阳市民政局负责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,理应对该事件承担全部负责。

其次,说说行政“不作为”。既然蔡小姐发现了这个问题,就应该在驻地民政部门反应,由驻地民政部门将资料逐级递交民政部,由民政部勒令湖南省民政厅核实此事,在一两个工作日之内撤销原有登记,并要求“顶替者”赔礼道歉、赔偿经济损失,让受害人及时正常办理婚姻登记。

而该案是受害人亲自去湖南浏阳民政部门查询,得到确切情况后,竟然还是自己向浏阳警方报了案。浏阳婚姻登记机关似乎置身事外,这件荒唐事似乎与自己无关。

最后,说说司法“慢作为”。蔡小姐2022年11月24日到了浏阳,随后就报案,可今天的新闻报道是“近日,浏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姓名权纠纷案”、“目前,两项婚姻登记信息已依法撤销,蔡小姐获得清白”。两年多时间后,这个并不复杂的案件才一审庭审结束,这就是典型的“慢作为”。

我对该案审判结果还有一个不满的地方,就是没有将浏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相关人员列入被告。如果他们当初认真核实了登记人的信息,就不可能出现如此荒唐的事情。女子跟男友登记结婚,却被告知是“二婚”,户籍上连女儿都有了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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