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完离婚协议还需要冷静期吗

挽救婚姻

  离婚冷静期,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后至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前,如果出现了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,则需要分居三个月,在这三个月内,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: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”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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